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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狗不死,这勋爵稳了!
没有人反驳那种。
“杀!”
冯唐率领骑兵,只能换一个方向杀去。
这条街,有王二狗在,他是没机会了。
......
“报!”
随着大军入城整顿,皇帝随大军入城,就有斥候不断来报:“先登者王二狗,新兵!”
“新兵?”
皇帝微微颔,毫无根基可言,他喜欢这种新兵。
单单听名字就知道,也绝对出身寒微。
但凡家里有读过书的,也不会取这么一个名字。
刚进入城门处,虽然已经有人开始打扫过,依旧清晰可见四溅的血液,匆忙间没有打扫干净的碎肉与骨头渣子。
可见,攻守城门时候战斗之惨烈。
“报!”
又有斥候来报:“先登城者王二狗率领百余人夺了城门,余者战死,唯有王二狗断了兵器,手举双马为兵器,奋勇杀敌,斩杀敌军三千余...”
“嘶!”
皇帝身边满是到抽冷气的声音,一个文官怒斥:“休得胡言,手举两匹战马做武器,能挥舞的起来吗?”
小的战马,如草原马,也有五六百斤。
大一点的战马,如西域的战马,那得一千两百斤以上!
一只手举着一匹战马?
尼玛,夸大其词也不能这样吧。
再有,杀敌三千余,就算是三千头猪,等着被杀,也能累死人吧。
砍瓜切菜,也没有这么容易。
“陛下,标下亲眼所见!”
斥候不卑不亢,作为斥候,第一要则就是:一切从实,不能说谎。
否则,刺探信息不实,必然误导大军主帅判断。
“王二狗在哪?”
皇帝双目灼灼,要是斥候所言归真,那么他就得到了一员千古未有的了不得的悍将!皇帝内心火热,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特别是王二狗这样的悍将!
这种悍将,不求他可以统帅大军作战,率领万人冲锋陷阵,做一个先锋,也是可以取得难以想象的战果的。
皇帝现在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这个王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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