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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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漂亮,是说方楠,黑而密的长眉,自然,整齐,眼睛大而清亮,皮肤是细腻的蜜色,并非樱桃小口,唇的轮廓滋润美好,即使是女人,也会怦然心动欲一亲芳泽。她和凌励说话的时候半偏着头,目光自然而然,与凌励对视着,似乎,他们与生俱来,就是这样存在的。不象我,简明想,不像我,每次对着凌医生,都随时等着被他救赎的死样子。而凌励,牛仔裤,藻绿毛衣,褐色围巾,羽绒夹克,短短的发,黑框眼镜,统统半新不旧的颜色。他所有的颜色,都是与方楠水乳交融浸润而得。凌励之所以成为今天的凌励,从来不是简明创造的。简明手里仅有的,只是一段像是喝醉了闹出来的昨夜。

不远处,凌励和方楠在说什么,面目温柔恳切。方楠还是半偏着头,看着凌励,唇角的笑,意味深长,直到凌励说完了,她依然保持那个样子,眉目如画,温婉魅惑,然后,方楠的脸对着凌励凑过去,她的唇贴着他的,简明闭上眼睛,耳边自动回放,昨夜湖边凌励说过的话,“情况不一样,永元和德琳只是刚刚开始,他们是恋人,不是亲人,有分别的。我们不能要求短短相聚的恋人,承担亲人的责任……”

简明闭着眼睛,蹲在一堆砖头后面,不知时间过去多久,或者几分钟?或者几秒钟?冬冬已从沙堆爬下来,衣裤鞋上都是沙子,却开心至极,“妈,我真喜欢这儿,你看我找到什么了?特别漂亮的石头。”

“是很漂亮,这个是淡红色带青色条纹的,这个是白色的……”方楠不见了,和凌励说话的换成唐雅妍和一个男人,简明拍拍冬冬身上的沙土,“我们去吃必胜客吧。”

冬冬这回不想走了,“你不是要找个叔叔吗?我们现在去吧。”

“那个叔叔,不在,出差了。”简明猫腰,拉起冬冬,“你喜欢沙子,妈带你去公园玩儿。”

冬冬不很情愿,“公园的沙子里没石头……”

“那妈妈给你买雨花石……”

最快的时间内,简明把自己和冬冬塞进一辆的士。中午时段,出行小高峰,路上有点堵,简明搭的这辆的士前面,是一辆公车,简明最熟悉的公车。几乎是蓦然间觉悟到,她今后,再也不需要搭这辆公车了,她会换一份工作,也会换一个地方住,离婚后,蛰伏在这里舔伤口的日子,就这样结束了。在昨晚,果断搬离的时候,在冬冬把手机冲进马桶的时候,在换掉工作和手机号码的时候,简明根本没意识到这一点,没意识到,是因为凌励,而今天,狠狠地意识到,也是因为他,凌励。

终于明白,所有一切,不是没有原因的。曾经那个绝望无助的自己,为何在这慢悠悠的公车上,摇晃掉两年时光。

她记得有关他的四季是什么样子,明白,清楚。

春天,总是一件灰蓝色的西装外套,里面一件黑色薄羊绒衫,映着车窗外的绿枝桠,慢慢的,那些枝桠绿成浓荫之时,羊绒衫变成一件白衬衫,春天差不多过去了。

夏季骄阳似火,他的大格子衬衫,竖条纹衬衫轮换。简明记得他有件黑白细条纹的衬衫,放别人身上,总觉得奇怪,但他却能将那件黑白条纹演绎的气宇轩昂。

等那几件条纹方格长袖换短袖,短袖又换回长袖,车窗外,秋天的风已吹得浅淡悠长,灰蓝外套就被秋风吹回来了。有一次,他站简明边上,急刹车的瞬间,简明没站稳,脸对着他胸口撞过去,他插在外套口袋里的一只笔的笔帽,戳到简明的眼皮,其实没多大的事儿,但后来,他外套的那个位置,再没出现过钢笔。

简明还是喜欢冬天,冬天,他会穿上那件藻绿线衫,那是除了黑白灰蓝之外,难得跳脱一点的色彩。其实,他真是个简朴的人,冬天,不过是一件长大衣和一件羽绒夹克,这样的简朴也让简明几度怀疑,会不会太不热爱生活了?

当然并非如此,总是因为他,才知道这两年的公车,途经哪些地方,简明家那一站,凌励家那一站,简明的西饼屋,凌励的医院,还有,简明读书的学校,凌励健身的俱乐部。周末,他会换上运动衣裤,带着球拍或球,在某站上下。偶尔,简明见到健身完的他,洗浴干净,神清气爽,皮肤干净通透的,让女人自惭形秽。有一次,刚上车,又跳下去,嘴里念叨,“糟了,戒指,落洗脸台上……”那会儿,简明想,不知医生太太是怎样的人物,两年来,从未见其与丈夫同行。可是今日,终于见到。她,确实值得一个男人为她戴牢那枚婚戒,亲人,终究是亲人,恋人,替不了。

还是,象现在这样比较好,消失不见,去自己该去的地方。但简明知道,她会永远记得这班公车上,淡淡来去,偶尔照顾到她的那个男人。谢谢他总是,把那个七零八落的她从泥地里捡起来。谢谢他,给予她能量,让她总算把自己拼凑回来,简明不再讨厌现在的自己,甚至,还隐隐有几分喜欢,阿励,谢谢你。

这一夜,简明照顾完冬冬,复习自己的功课。临睡前,她把凌励送给她的,半旧白色热水袋灌好,让趴在热水袋上的青蛙看起来饱满又帅气,然后,抱着热水袋钻进被窝,可以好好睡一觉了。没什么,只是路过一段爱情,他们都将在各自的地方生活,即使对所有的事情都厌倦的时候,想到对方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彼此安然存在着,会愿意忍受一切,不随意消沉颓废,不轻易放弃萎靡,会善待了解疾病,与之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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