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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天意啊踩脸上位(第3页)

他容貌也算得上是非常英俊,但和沈浪比起来还是有差距。只不过不过这一身锦服缝金绣银,比沈浪还要华贵。

沈浪道:“下是?”

“兰山祝文华。”青年公子道。

祝文华?

原来是你啊,老牌贵族之耻。

你爹真是混蛋,主动把封地和兵权都献上去了,把我玄武伯爵府放在火上烤。

而这位祝文华,便是兰山子爵府的第二子。

“《鸳鸯梦》便是拙作,兄台有何指教?”祝文华又道。

原来红透几十城的大才子,也是你。骗取无数少女芳心,眼泪,零花钱的人还是你啊。

这祝文华名气很大,不但是许多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更是无数妹子的深闺梦中人。

作为贵族之子,他并没有混吃等死,反而锐意进取,习文学武,仅仅十六岁就中了举人。

不过明人不装暗逼,别人看不穿此人,沈浪还没有见到他本人,光听他的事情就将此人看透了。

兰山子爵府在几年前乖乖交出了封地和兵权。

这位祝文华又是子爵大人的第二个儿子,无法继承爵位的。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

当然是另寻出路,一边考科举,一边刷名望了。

而且沈浪还知道,这位祝文华刷名望的一个大目标,便是怒江郡太守张翀之女张春华。

这位张春华被誉为玄武城第一美人才女。

这些排名都是炒出来的,关键这个女人的爹牛逼啊。

谁都能够看出,一旦张翀搞定了玄武伯爵府,注定飞黄腾达,日后一定会入越国中枢,成为一代权臣。

所以,这祝文华是一个心机男婊啊。

沈浪看到他第一眼内心就涌起了敌意,这是遇到同行了啊。

他和沈浪二人都想要吃软饭。

只不过沈浪是明明白白地吃,而这祝文华却要装腔作势地吃,如同一只孔雀一般,拼命地开屏,就是想要吸引张春华的目光。

同行是冤家且不说,关键你祝文华一心想要做张翀的女婿,这不是背叛了自身的立场吗?

你是老牌贵族出身,却要去投靠政派!

祝文华不知道沈浪之看了他一眼,就有如此多的内心戏。

他甚至不知道沈浪是谁,但不知道为何,一见到对方内心就涌起强烈敌意。

他是名扬十几城的大才子,还是贵族子弟,目空一切眼高于项,此时沈浪竟然听到他的书名后竟然耻笑?

你算什么东西?

“这位兄台,你听到在下写的书后,出不屑一笑,这是为何?”祝文华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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