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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夕看了一眼黄广益:“别告诉我朗逸不是做给方圆看的。”
黄广益苦笑:“晨夕,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的聪明。”
“方圆是什么人?我从来没想过一个选择性天真的女孩子会放过自己的情敌。而且情敌还经常把她的未婚夫放在嘴边,动辄就是初恋。方圆会放过孔奈尔才是奇怪。还不如你们主动做了,在方圆和方家的面前卖个好。”
黄广益摸摸鼻子,他没有说的是,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的直白,给你未来男人一点面子……
在南里市第一次看到黄广益的爸爸、妈妈,晨夕愣住了。黄广益的父母是如此的年轻。因为她曾经听黄广益说过,他大哥比他大十五岁,他是家里的老幺。
晨夕上前打招呼:“伯父、伯母你们好,我是晨夕。”
黄广益的妈妈邢蕙春亲热地拉过晨夕的手,笑眯眯地对黄长实说:“老伴,你看这姑娘多俊。”
黄长实点点头:“晨夕,坐吧。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黄广益给晨夕拉开椅子坐下,黄长实看到了,他的脸不禁抽动了一下。黄广益从小就独立特行,他呆在当年的朗市长家的时间比呆在自己家的时间还多。儿子跟朗逸这小子从小就形影不离的,两人后来一起到美国留学。从大一开始儿子就没跟家里要过一分钱,相反他从美国回来以后给自己的哥哥、姐姐都买了别墅和汽车,家里这几年也都全靠黄广益支撑着才能把日子过成这样。在南桂大学人人都知道,物理系的黄主任家里小日子是过得最滋润的,因为他有一个能挣大钱的小儿子,而且他的小儿子长得像电影明星般漂亮。
当儿子告诉他们要结婚的消息时,二老是高兴的。可当他们知道结婚的对象是女婿的女儿时,两位老人都愣住了。可也没有过激的反应。毕竟大学城是知识分子扎堆的地方,人们考虑问题更多的是从科学的角度。最重要的是儿子是通知而不是询问,这个结果他们就是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那就不认他这个儿子好了,儿子早早就在父母的面前摆好了车马骑。
大学城是个什么都要攀比的地方,不认这个儿子?怎么可能!两位老人明白,认下媳妇,儿子还是自己的,不认这个媳妇,儿子也没了。大儿子是个老实巴交的户籍警察,年轻的时候曾经在执行任务中受了伤失去了生育的能力,后来从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个女孩,虽然一家人生活幸福,两位老人对孙女也很疼爱,但毕竟不是自己的血脉,两位老人就把希望寄托在了小儿子的身上……
晨夕看着黄广益,怎么她晨夕看上的男人都是如此可怕,自己的父母还要看儿子的脸色。特别是黄广益的妈妈话里话外都是讨好的意思,而且两位老人绝口不提女儿与女婿一家,中心思想就是结婚以后赶紧要孩子。
黄长实看着晨夕优雅的用餐,虽然打扮时髦看上去却很舒服。年纪看起来很小,可是他知道晨夕已经有二十二岁了。
“晨夕,听阿广说你对佛教也有研究?我是学物理的,可是也很喜欢看一些佛教书籍。”
晨夕放下手中的筷子,看着黄长实说道:“伯父,我也只是懂一些皮毛。那时年纪还小,也不愿意出门,所以就躲在家里看书,我想排解是需要渠道的。佛教是最彻底的人生哲学。后来就慢慢喜欢了佛教,上大学的时候就选修了。工作以后接触就少了,心也变得急躁许多,很少有机会静下心来学习。[本书由风月鉴小说论坛制作,更多文,敬请来访]”
“晨夕,你是学历史,你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谁?”
晨夕腼腆一笑:“伯父,我比较喜欢张之洞。”
黄广益毫不掩饰他的吃惊:“张之洞?”
黄长实笑着点点头,问道:“晨夕,你为什么喜欢张之洞?”
晨夕有些不好意思:“我在学校时,曾经系统地研究过他,我的毕业论文写的也是他。现代工业之父。”
黄广益也有些好奇:“为什么会喜欢他?我还以为你喜欢诸葛亮,至少也喜欢曹操吧?”黄广益戏谑道。
“我喜欢张之洞,是因为他做人做事都很有章法,他是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清流派的重要成员。张之洞能够团结各种保守派系,在夹缝中不但求得生存和发展,官也越做越大。老佛爷都对他另眼相看,其实他与李鸿章还有左宗棠都是一样的人,李鸿章的身后却引来了许多的骂名,毁誉参半。可是张之洞却没有。相反都是为他讴歌颂德的,这不能不说他的人生智慧以及对世事的通透让他成为正面的历史人物。我最佩服的是张之洞的卓越不凡的眼光,他创建了我国首家系统完备的军工厂——汉阳兵工厂,‘汉阳造’从此闻名天下。汉阳步枪在八年抗日战争都在使用,在中国近代军事建设以及国防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黄长实赞许地点点头,这个女孩是个有智慧的好孩子,难怪眼睛一向长在额头顶上的儿子会一眼相中。黄长实看着晨夕,抛开身份,晨夕的确让他喜欢。踏实而不做作,也没有当下年轻人的浮躁。
黄长实看了一眼老伴,老伴立刻会意。邢蕙春把一个碧绿通透的翡翠手镯套在晨夕的手上,一看就知道此物非比寻常。她笑眯眯地说:“好孩子,这个是阿广的奶奶给我的传家宝,现在就传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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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夕涨红着一张精致的小脸推却道:“伯母,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晨夕看着黄广益,可是黄广益却拍拍她的头说:“既然是妈妈给你的,你就留下,以后你也可以传给你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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