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3章(第1页)

见安德雷和莫瑞斯来了,特兰萨奇笑着放下手里的书,请两人做好,自然有侍者走上前来,在三人面前摆好水晶高脚杯,将天鹅瓶的头部掀开,露出了细细的瓶口,那泛着晶莹光彩的红色酒液被依次倾入了三只杯子里。

安德雷拿起杯子来啜了一口,果然是极芳醇浓烈的美酒滋味,其中才参了一股淡淡的奇异果香,更是增添的美酒的品色。

好在兽人喝酒没有那么多规矩,只要你不把这种金贵的酒当做普通的粟米酒,用大碗灌得自己满前襟都是,那就没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好。

安德雷毫不留情的喝了一大口,那清凉醇美的酒液滑过口舌的感觉十分爽快,然而没过一会他就觉得脸上有些热,竟已经微醺起来了。

安德雷有点吃惊,借着强横的体质,他如今的酒量可是十足的千杯不醉型的,如今竟然才喝了一杯就感到些酒意了。

特兰萨奇笑着说:“这酒可是人类帝国用一种只生长在魔兽森林深处的醉象果的果实酿造的,喝着并不怎么烈,但后劲却是十足的。”

醉象果,顾名思义就是连大象也会被醉倒了,安德雷咂咂舌头,决定还是慢慢喝的好。他又摸了摸自己微热的脸,忽然眼睛一亮,故意附和着特兰萨奇说:“可不是后劲十足么,我现在就觉得热了。看我弄个小东西来降降温。”

说着,就见他从储物戒指里取出一块刻着一个简单魔法阵的石板,这石板不过是面盆大小,魔法阵的中间留了一个凹槽。

安德雷丢了一块三级的风系魔核进去,随后便见那石板上的魔法阵散发出淡淡的青光,一圈柔和的习习凉风打着旋儿从上面散发出来,吹得众人只觉得一阵清凉舒爽。

“这倒是个消暑的好东西。”特兰萨奇眼睛一亮的赞叹着。

安德雷便故作谦虚的说:“不过是随手做的一个小玩意罢了。”

这回特兰萨奇便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说:“安德雷阁下竟对炼金术也精通么?”

安德雷连忙摆手笑着说:“什么精通,不过是极有兴趣罢了,学了一点皮毛,不过没有足够的材料实践,正发愁呢!”

随后他又喝了一口酒,掂着杯子问:“如今我们不是正和人类帝国开战的么,这么还会有他们那边的货物运过来?”

特兰萨奇牵起嘴角笑了,语气中带着几分讥讽的说:“这些人类商人可是无所不能的,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们什么都能买卖,我们天鹅族靠着水运长期与他们互通有无,就算是战争时期,也没断过,只是交易次数少了些而已。”

“原来镜湖城是靠走私发家的,难怪这么富庶了。”安德雷心里这样想着,不过却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毕竟听特兰萨奇说的样子,天鹅族卖出去的物品都是些奢侈品,没有会增长对方国力的违禁物。

“既然安德雷阁下对炼金术感兴趣,以后我便让人留心交易些相关的材料回来吧。”特兰萨奇也是很有上道的,不用安德雷开口就主动的提了炼金材料的事:“咱们兽人以前可没有出过炼金师,所以倒没注意过这方面,就是本地产的一些材料也多是浪费了。镜湖城以北便有一条小河,里面盛产秘银,阁下既然有用,我看不如便将它送你了。”

嗬!好大的手笔,饶是安德雷心中已经做好了准备要收好处,却也被特兰萨奇出手的东西吓了一跳,一条秘银矿脉啊!其价值估计已经相当于搬空一个小国的国库了!

不过安德雷也只是初时惊讶了一番,随后想到自己这些天来心情不好的原因,倒也没跟特兰萨奇客气,哈哈一笑的说:“城主大人可真是豪爽,别的不说,就为了你这一条秘银矿脉,我便想要常住在镜湖城了,城主大人可不要闲我烦哦!”

特兰萨奇自然说了许多欢迎备至的话,又将积年存下来的几块七八级的魔核拿来送给安德雷,其中更有一块是罕见的光系。这些七八级的魔核固然价值不菲,不过对于特兰萨奇这样的九级强者来说,也不算什么绝好的东西了,如今送给安德雷不过是做个添头而已。

随后又商量着给安德雷和莫瑞斯重新安排住处的事情,既然安德雷两人以后要常住镜湖城,自然就不能长期住在城主府了,总需要有自己的府邸才行。

最终安德雷和莫瑞斯的住处定在一处距离城主府三四里的别墅里,一样兽人风格的巨石房子,那数吨重的巨石足足砌出了二十多米高的墙壁,每一块上都有精美的浮雕,连成一片之后便是一幅巨大的画卷,讲述了一个个兽人英雄的历史故事。

别墅的前面有花园和草坪,后面是树林与小湖,景色宜人,环境幽雅,虽然比不上城主府,但在整个镜湖城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建筑了。

安德雷和莫瑞斯满意的入住,随后三天就开了宴会邀请一干镜湖城的贵族,也是之前参加过他们的欢迎宴会的那些人,包括作为副城主的狮族亲王沙摩尔也在受邀之列。

此次算是安德雷正式宣布定居在镜湖城了,所以许多天鹅族人都对他表现出了更热情的一面,送来的贺礼也珍贵了许多。而沙摩尔则是来稍坐了片刻便说还要巡查就告辞了,临走的时候他再次邀请安德雷两人去自己的府邸做客。

入住以后陆陆续续有客人来访,大多数是想与新贵结交的,安德雷不耐烦一直接待这些人,就很坏心的全都丢给了莫瑞斯去处理,自己则偷偷跑去镜湖城后面的森林,在那铺满厚厚落叶的森林里没走几步就听到远处传来一阵“咻~咻~”的叫声,他便知道是小灰来了。

热门小说推荐
登神之前,做个好领主

登神之前,做个好领主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

漂亮作精在年代文躺赢

漂亮作精在年代文躺赢

看我专栏,开文必完结,从不弃坑,追文有保证快收藏我呀1叶明珠是村里出名的娇艳小辣椒,貌美肤白,媒婆不知给她介绍了多少城里的小伙子都看不上,背后都在指指点点。叶明珠有些委屈,她就想找个好看点儿的不行吗非要找那些歪瓜裂枣不成在看到褚南延的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清冷矜贵优雅内敛,天生属于她,有着土匪基因的她当场决定娶嫁给他。褚南延最近有些苦恼,他被村里一枝花给缠上了,可他真没想过要跟人处对象。送吃送喝不说,总是偷偷亲他。阴暗墙角边,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摁住他在墙上,踮起脚尖,狠狠地亲了一口,你的清白没了,以后就只跟我了。2许晓蓝写了一本以暗恋对象为原型的年代文,他清冷矜贵润雅禁欲,却对自己各种无下限的宠,而他的女友被写成了作精白莲花,各种矫揉造作,最后嫁给了村里的混混被家暴而亡。谁知一朝穿书了,穿进了自己写的书里,知道自己是女主后,兴奋极了,看着她笔下的男主,眼露痴迷,就是他身边的那个作精白莲太碍眼。南延,我喜欢花香,你每天早上给我摘一束花回来南延,我走得好累呀,你快背背我南延,我想吃鱼,你快去抓每天听着那娇滴滴的女人趾高气扬指使褚南延干活,许晓蓝反倒是笑了,看吧,过不了多久,褚南延很快就会抛弃叶明珠了。想到自己未来被褚南延捧在手心,许晓蓝做梦都能笑醒于是等啊等,等到他们结婚生子进城了,自己还没等到褚南延甩了那个作精小白莲阅读指南1女主古穿今,女配穿书,男主土著2漂亮撩人小作精x矜贵禁欲知青s推荐作者酒筝接档文绿茶靠养娃在年代文乘风破浪文案1钟青芷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后妈年代文里,后妈含辛茹苦的为两个继子付出,终于将他们养大成人。后来,两个继子终于功成名就,后妈心满意足的躺在病床上逝世了,一点儿福都没享到穿来当天,看着两个四五岁吵着饿的继子,钟青芷脑海里想起了原身的下场,呕心沥血是不可能呕心沥血的,她可做不到。委屈的看着他们,我也心疼你们很饿,可是能怎么办呢爸爸没有弄粮食回来,怎么煮反正她是不会饿着肚子上山挖野菜竹笋,最后饿着肚子看他们吃得香而笑说她不饿。干活时,看着眼前一堆柴需要自己拖回家,柔弱的看着两个继子,怪我太娇弱,根本不能够跟你们这些小男子汉相比。要她费尽心血干活养他们不可能,赶紧过来给我干活两个儿子现,那原本大包大揽的后妈,突然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虽然还是对他们嘘寒问暖,可不能上山挖野菜不能下地干活,做饭糊了底没办法,只好自己撩起手袖,自给自足,总不能够让自己饿死吧2秦冬山秘密卧底三年,终于完成了任务,受了伤,被送回家休养时,心里还担心家里会不会因为自己不在而被人欺负。结果现刚娶回来的妻子人缘好,村里的人都很喜欢她,家中两个儿子也如同男子汉一样哼哧哼哧的将家里家外的活儿给包圆了。早上,看着锅里那已经糊了的饭,秦冬山还没来得及说话,只见钟青芷梨花带雨的喃喃都是我的错,要是我放多点水就好了话音落下,大宝与二宝两人跑着过来推开秦冬山,怒瞪着他爸爸怎么可以欺负妈妈中午,见钟青芷要去挑水,刚准备抢过来的秦冬山,现水桶已经坏了,委屈得钟青芷泣不成声。下一秒,大宝和二宝两个人生气的朝秦冬山指责爸爸身为男人,怎么可以让妈妈挑水呢最后,秦冬山唯有将做饭挑水砍柴等所有家务都包圆了,还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媳妇儿被两个儿子霸占高亮两个儿子都是秦冬山收养的战友遗孤。...

我想一个人

我想一个人

简介关于我想一个人前世我是一个别人眼里碌碌无为的人,带着前世记忆,我生于源氏帝国,而这一世我想一个人,并不是想某个人而是我想一生只是我一个人孑然一身无爱,无恨…机缘下我得到了一丝仙气灵丹,意外得到四级仙力,签订…十年为奴契约,自此与他踏上守护子民之路,,他要一统我助他成皇,他要成仙我陪他飞升,逆乱者,我来杀,阻挡者,我来屠…...

走向未知游戏乱想中

走向未知游戏乱想中

简介关于走向未知游戏乱想中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神圣光环,头顶天。一剑长鸣,啸苍天。清风浪溅,卷九天。火染长空,焰宣天。不及,红颜一笑,撩青丝。醉人柔情,倾世容!...

重生军嫂有点甜

重生军嫂有点甜

季安宁重生了。重回1988年,变成了又肥又懒的丑媳妇。但老天却给了她一个根正苗红,宽肩窄腰,身高一米八几的军官老公。季安宁咬咬牙,军嫂不好当,尤其有一个优秀帅气的军官老公,军嫂更不好当!...

军婚齁甜,一见钟情从她翻墙开始

军婚齁甜,一见钟情从她翻墙开始

简介关于军婚齁甜,一见钟情从她翻墙开始天老爷,谭家那个最不受宠的闺女是不是被自家弟弟给打傻了,居然狠狠地把谭家的心肝肉揍了一顿。以前的受气包谭七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后世来的一律幽魂。于是谭家人现,以前被他们欺负都不敢反抗的谭七七疯了。第一天见面,她揍了谭家心肝小儿子,还用针筒扎了这个熊孩子,所有人都吓傻了第一天见面,她当着全家的面表演了生剖兔子,所有人瑟瑟抖之后更是现,谭七七在疯批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大队长媳妇还有个当军官的二儿子没娶妻,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朱女士找到了谭七七,你与其在那个家被欺负,还不如嫁给我儿子,你放心,我儿子有钱有颜,你嫁不了吃亏嫁不了上当,你就说嫁不嫁吧?谭七七是我想的那个男主金大腿吗?她是不是忘了说,这是一本书的世界啊?嫁!有大腿不抱是傻逼!...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