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0章(第1页)

揭开炉盖,就见有一坨黑漆漆好似便便样的东西黏在里面,将整个铜炉都几乎塞满了。

“呃,好恶。”杜谦直皱眉,但心里却是一喜,虽然东西很丑,但他却发现,那给他带来异样感知的,正是这铜炉里的东西,它里面好像蕴藏了不少生命。

或许是杜谦看这铜炉的时间久了些,那小伙子开口说:“这铜炉可是件好东西,通体由赤火精铜铸成,里面本来放着一节龙骨香,能燃一万年,那香气温养灵体最好不过了。可惜淘来的时候龙骨香就不见了,却多了个铁疙瘩一样的东西,与整个铜炉连成了一体,水火不侵,刀剑难伤,又不是什么灵物。因此这香炉也就用不成了。不过阁下若是能寻到什么办法将里面的东西去掉,就依然是件好法宝。”

杜谦点点头说:“这香炉和那柄铜镜,你出个价。”

小伙子笑着说:“客官好眼力,这铜镜是月引镜,能汇聚月光,转化攻击,威力极大…”

杜谦哼了一声说:“我就是想挂在屋里照明用的。”

小伙子被拆穿了也不尴尬,轻笑一声说:“两件东西,您给一百个灵子就行了。”这黄泉水市中的东西也多是用鬼仙楼的灵子来交易的,甚至在酆都城,这灵子都是一种十分畅通的流通货币。

杜谦冷笑:“一面会发光的铜镜和一只不能用的香炉,就要一百灵子?”

那小伙子摊手说:“那可是几十斤的赤练精铜呐!光材料钱就值这个价了!”

杜谦摇头说:“再好汤里面掉了老鼠屎,也就作废了。我拿这块灵玉跟你换,好歹能助长修为。”

那小伙子看到杜谦手里的玉石,顿时眼睛一亮,可见是个识货的,要知道这块玉石可不比杜谦先前用来打发石荣的那块普通货色,这乃是精光真人送的那批灵玉中的一块,在鬼仙楼被断为中品灵玉,一块也值六十几个灵子的。

那小伙子犹豫了一下,随后一跺脚说:“好,成交了!”

杜谦付了玉石,将两件青铜器收进木匣中,随后又在集市上转了一圈,这才重新坐上冥兽车往城中赶去。

贺先生完全没问杜谦为什么要卖那两只青铜器,想来这也是他们这一行的职业准则。

回到城中找了间客栈,杜谦又付了两百两银子给贺先生,不管怎么说,这两天的旅程还是挺开心了,老先生也挺尽心的。

贺先生也没客气就接了银子,乐呵呵的招呼杜谦下次来酆都城一定还找他做向导,随后便驾着冥兽车走了。

戏蛟

第二天杜谦在码头等了老妇人一早上,才见她背着个西瓜大小的黑色包裹走了过来,那包裹貌似很沉,一放到青舟上就让整个小船吃水下降了半尺。

在那青舟上坐过好几天,杜谦也知道那青舟不是普通的船只,承重能力极强,就算小助变回原型,化身成五六百斤重的大老虎,也不能让青舟的吃水有这么明显的改变,不知道这老妇人究竟带了什么东西,竟然这么重。

不过杜谦什么都没有问,直接带着小助上了船。

使用路引出了鬼门关,没走多远,那老妇人忽然将撑杆一丢,喘气的说:“逆水行船,累死人!后生帮忙划一回。”

老妇人求人办事还是用那种称述的语气,一点都不客气,杜谦也不跟她计较,就当照顾老人家了,于是答应了一声,上前拾起撑杆来,站在船尾撑起了船。

逆水行船果然要吃力的多,需要耗费的神力是顺水时候的两倍多,杜谦一边撑船,一边专心运起地气调和经的心法恢复消耗。

这阴川上凝聚过来的地气都是精纯的阴气,对于灵体来说倒是极易转化吸收的东西,因此几个时辰过后,杜谦发现自己竟然能够勉强保持神力输出和产生的平衡,全神贯注的保持着这种微妙的平衡状态,不知不觉间他对于神力的运用又有了新的领悟。

杜谦不知道自己在这种状态下坚持了多久,只是当那老妇人喊他的时候,他回过神来却发现面前是一座血褐色的巨大崖壁,一条水声极大的瀑布挂在岩壁的半腰上,足有百丈高。

杜谦记得当初他们就是从这瀑布上摔下来的,这里正是阴川的源头,而如果没记错的话,那老妇人说过,从这里到鬼门关需要三天的路,那还是顺水的情况,他竟然在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不知不觉的就将船从鬼门关划到了这里,而且一点也不觉得疲惫,反而状态很好的样子!

这是什么情况?

正在杜谦困惑的时候,老妇人突然尖利的笑着说:“年轻人就是力气大,不过半天的功夫就划到这里了。行了,到这就交给老婆子吧,这条瀑布可不是靠力气就能爬的上去的。”

老妇人背着手走过来,好像遇见了什么很开心的事情一样,笑得很欢,但声音却像是刚刚从洞穴里爬出来的女妖怪,令人不由自主的感到毛骨悚然。

爬上去?杜谦不解的将撑杆交给老妇人,难道是要逆着瀑布爬到岩壁上?若说飞上去他还觉得更可信些,毕竟如果青舟同时还是件飞行法器的话,顶多耗费些神力,飞上百丈高的岩壁也不是难事。

但这爬么…看那瀑布水流湍急吼声震天的样子,再想象一下数百吨水从百丈高空落下来的势头,光是这冲力就不是他的灵体能够承受的了的!

当然,杜谦相信这老妇人不会自己没蛋找蛋疼,肯定会有什么神奇的法子可以爬上去,所以看着青舟在老妇人的驾驭下越来越快的向那瀑布下方冲去,他只能拼命克制自己保持蛋定,不要喊叫起来。

热门小说推荐
登神之前,做个好领主

登神之前,做个好领主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

漂亮作精在年代文躺赢

漂亮作精在年代文躺赢

看我专栏,开文必完结,从不弃坑,追文有保证快收藏我呀1叶明珠是村里出名的娇艳小辣椒,貌美肤白,媒婆不知给她介绍了多少城里的小伙子都看不上,背后都在指指点点。叶明珠有些委屈,她就想找个好看点儿的不行吗非要找那些歪瓜裂枣不成在看到褚南延的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清冷矜贵优雅内敛,天生属于她,有着土匪基因的她当场决定娶嫁给他。褚南延最近有些苦恼,他被村里一枝花给缠上了,可他真没想过要跟人处对象。送吃送喝不说,总是偷偷亲他。阴暗墙角边,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摁住他在墙上,踮起脚尖,狠狠地亲了一口,你的清白没了,以后就只跟我了。2许晓蓝写了一本以暗恋对象为原型的年代文,他清冷矜贵润雅禁欲,却对自己各种无下限的宠,而他的女友被写成了作精白莲花,各种矫揉造作,最后嫁给了村里的混混被家暴而亡。谁知一朝穿书了,穿进了自己写的书里,知道自己是女主后,兴奋极了,看着她笔下的男主,眼露痴迷,就是他身边的那个作精白莲太碍眼。南延,我喜欢花香,你每天早上给我摘一束花回来南延,我走得好累呀,你快背背我南延,我想吃鱼,你快去抓每天听着那娇滴滴的女人趾高气扬指使褚南延干活,许晓蓝反倒是笑了,看吧,过不了多久,褚南延很快就会抛弃叶明珠了。想到自己未来被褚南延捧在手心,许晓蓝做梦都能笑醒于是等啊等,等到他们结婚生子进城了,自己还没等到褚南延甩了那个作精小白莲阅读指南1女主古穿今,女配穿书,男主土著2漂亮撩人小作精x矜贵禁欲知青s推荐作者酒筝接档文绿茶靠养娃在年代文乘风破浪文案1钟青芷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后妈年代文里,后妈含辛茹苦的为两个继子付出,终于将他们养大成人。后来,两个继子终于功成名就,后妈心满意足的躺在病床上逝世了,一点儿福都没享到穿来当天,看着两个四五岁吵着饿的继子,钟青芷脑海里想起了原身的下场,呕心沥血是不可能呕心沥血的,她可做不到。委屈的看着他们,我也心疼你们很饿,可是能怎么办呢爸爸没有弄粮食回来,怎么煮反正她是不会饿着肚子上山挖野菜竹笋,最后饿着肚子看他们吃得香而笑说她不饿。干活时,看着眼前一堆柴需要自己拖回家,柔弱的看着两个继子,怪我太娇弱,根本不能够跟你们这些小男子汉相比。要她费尽心血干活养他们不可能,赶紧过来给我干活两个儿子现,那原本大包大揽的后妈,突然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虽然还是对他们嘘寒问暖,可不能上山挖野菜不能下地干活,做饭糊了底没办法,只好自己撩起手袖,自给自足,总不能够让自己饿死吧2秦冬山秘密卧底三年,终于完成了任务,受了伤,被送回家休养时,心里还担心家里会不会因为自己不在而被人欺负。结果现刚娶回来的妻子人缘好,村里的人都很喜欢她,家中两个儿子也如同男子汉一样哼哧哼哧的将家里家外的活儿给包圆了。早上,看着锅里那已经糊了的饭,秦冬山还没来得及说话,只见钟青芷梨花带雨的喃喃都是我的错,要是我放多点水就好了话音落下,大宝与二宝两人跑着过来推开秦冬山,怒瞪着他爸爸怎么可以欺负妈妈中午,见钟青芷要去挑水,刚准备抢过来的秦冬山,现水桶已经坏了,委屈得钟青芷泣不成声。下一秒,大宝和二宝两个人生气的朝秦冬山指责爸爸身为男人,怎么可以让妈妈挑水呢最后,秦冬山唯有将做饭挑水砍柴等所有家务都包圆了,还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媳妇儿被两个儿子霸占高亮两个儿子都是秦冬山收养的战友遗孤。...

我想一个人

我想一个人

简介关于我想一个人前世我是一个别人眼里碌碌无为的人,带着前世记忆,我生于源氏帝国,而这一世我想一个人,并不是想某个人而是我想一生只是我一个人孑然一身无爱,无恨…机缘下我得到了一丝仙气灵丹,意外得到四级仙力,签订…十年为奴契约,自此与他踏上守护子民之路,,他要一统我助他成皇,他要成仙我陪他飞升,逆乱者,我来杀,阻挡者,我来屠…...

走向未知游戏乱想中

走向未知游戏乱想中

简介关于走向未知游戏乱想中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神圣光环,头顶天。一剑长鸣,啸苍天。清风浪溅,卷九天。火染长空,焰宣天。不及,红颜一笑,撩青丝。醉人柔情,倾世容!...

重生军嫂有点甜

重生军嫂有点甜

季安宁重生了。重回1988年,变成了又肥又懒的丑媳妇。但老天却给了她一个根正苗红,宽肩窄腰,身高一米八几的军官老公。季安宁咬咬牙,军嫂不好当,尤其有一个优秀帅气的军官老公,军嫂更不好当!...

军婚齁甜,一见钟情从她翻墙开始

军婚齁甜,一见钟情从她翻墙开始

简介关于军婚齁甜,一见钟情从她翻墙开始天老爷,谭家那个最不受宠的闺女是不是被自家弟弟给打傻了,居然狠狠地把谭家的心肝肉揍了一顿。以前的受气包谭七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后世来的一律幽魂。于是谭家人现,以前被他们欺负都不敢反抗的谭七七疯了。第一天见面,她揍了谭家心肝小儿子,还用针筒扎了这个熊孩子,所有人都吓傻了第一天见面,她当着全家的面表演了生剖兔子,所有人瑟瑟抖之后更是现,谭七七在疯批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大队长媳妇还有个当军官的二儿子没娶妻,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朱女士找到了谭七七,你与其在那个家被欺负,还不如嫁给我儿子,你放心,我儿子有钱有颜,你嫁不了吃亏嫁不了上当,你就说嫁不嫁吧?谭七七是我想的那个男主金大腿吗?她是不是忘了说,这是一本书的世界啊?嫁!有大腿不抱是傻逼!...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