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二章 灯笼灭了(第1页)

同一片月光下,不同的地域。

易尘在这边遥握月光之时,丰云城王府,此时也生了亿点点小小的变化。

王大柱是丰云城王府的家奴护院,他本是滚石镇李家村的一个破落户,三岁母亲去世,十三岁父亲上山打猎,不慎被野猪咬死。

这让本就贫穷的家庭愈雪上加霜。

家里穷得老鼠都不来,小偷进来都得掬一把辛酸泪,再留下两个铜板,主打一个穷得荡气回肠。

上过三年私塾,略通文字的李大柱看着破败的家,终于在一个星夜,看着一只灰鼠从自己家门口头也不回的溜走时,他积攒的委屈终于忍不住爆了。

他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卖身!卖身到了县城大户王家,改姓王。

虽然他父亲临死前拉着他的手,虎目含泪的说,希望他给家中留个香火,但是这家穷成这个样子,耗子都搬家了,他实在扛不住了。

都说穷不过三代,李家到了他这一代刚好第三代了,哪里还有什么香火?

穷则变,变则通。

族老们骂他贪图享乐,不顾家族传承,给别人当狗。

“呵呵,一群老棺材瓢子,给富贵人家当狗有什么不好?”

“若不是我略通文字,在一众卖身者当中,文化水平与他相当的身板没他壮,身板比他好的文化水平又没他高,这狗他还当不上呢。”

王大柱摸了摸身上的玄色锦衣,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十年打拼,当年的李家村泥腿子如今已经是丰云县王府的护院小头目了,不给别人当狗,这玄色锦衣,他这辈子都穿不上。

他又摸了摸腰间的佩刀,心中一阵遗憾涌来,靠着天生一副好身板,这十年他勤学苦练,终于在三个月前将王家给家丁修习的铁布衫修炼到大成的境界。

两个多月前,家主面色铁青的从珍宝街回来,手里拎着一只野鸡,后面他才知道,家主是被一个年轻道士给摆了一道,花一百两银子买了一只霸王鸡。

王大柱撇了撇嘴,大手按住腰刀,心中直呼可惜。

如果当时他在场就好了,只要能拦住那个道士,给家主找回场子,还怕得不到赏识吗?

他太想进步了。

他太想出人头地了。

他太想要银子了。

他太想览秀的小桃红了。

说起小桃红,如今二十四岁的王大柱内心就不由得一荡。

那皮肤白的哟,跟那豆腐脑似的,而且吹拉弹唱样样精通,让铁布衫大成的他都直呼顶不住,没办法,众所周知铁布衫是有极限的。

有的地方锻炼不到,有罩门,这不能怪他。

“真是让人难以忘怀的两分半钟啊。”王大柱看着圆圆的月亮,心思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

可惜小桃红什么都好,就是太贵,他两个月的月俸才能去一次。

不过这不是小桃红的问题,是他的问题。

想到这儿,王大柱不由得瞥了眼身后的两个属下,王七和王八。

那天就是这俩玩意跟着老爷去的,竟然被那道人的威势慑住,不敢阻拦,真是两个白痴。

机会摆在面前都把握不住。

打不过是一回事,不敢出手又是一回事,这是态度问题,当狗都当不明白。……

打不过是一回事,不敢出手又是一回事,这是态度问题,当狗都当不明白。

当家奴不动脑,一辈子都是家奴底层。

他王大柱就不一样了,脑子灵活,底线也灵活,滚石镇李家村的部分土地是王家的产业,有一年年头不好,天公不作美,粮食歉收。

热门小说推荐
绝世医仙

绝世医仙

简介关于绝世医仙别惹我,我可以治你病,也可以要你命!...

重生七零:我在林场当知青

重生七零:我在林场当知青

盛希平重生回到七十年代,在林场当知青的日子。前世年轻气盛,酿成大错,重活一次,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有爱,也要好好爱。长白山脚下,林海雪原,这里有参天古树,这里有珍禽异兽,整座山都是他的果园,都是他的猎场。从知青到伐木工,他要守着绿水青山,守着亲人爱人,过自己的幸福小日子。...

我的亿万冷少

我的亿万冷少

取悦我,价格随你开!他桀骜的眼神里噙满戏谑。凌婧萱深知配不上他,更玩不起豪门少爷们寻欢作乐的游戏,为了讨生活她甘愿躺在他的身下。一场激情,他畅快淋漓,她生不如死!一纸契约,一场报复,她在他设的...

你惹她干嘛?她爹宠女如命

你惹她干嘛?她爹宠女如命

简介关于你惹她干嘛?她爹宠女如命穿书修仙界,开局顶级家世,老爹宠女如命,七个哥哥宠妹狂魔。第一家族家主老爹老子的娇娇女儿谁敢虐?众人瑟瑟抖,不不敢。哎,想低调点都不行′什么?女主要灭她全家。她好不容易有了家人,动之则死!女主是宗门最受宠的小师妹,南宫千翎刚到没多久,围着女主身边的九个师兄天天跟在南宫千翎屁股后面。等等,男主怎么也在她身边?还说自己是他的未婚妻?南宫千翎一心只想摆烂,天赋太强,吊打一众天才,一不小心就无敌了,直接干翻女主!女主彻底崩溃了,到底谁是女主!她可是穿越的!...

尸香门第

尸香门第

爷爷说我是岁君克寿,每年生日要我必须回家,有一年倾盆大雨我没有回去...

林天林雨

林天林雨

天生绝脉,受尽冷眼,十九年寒暑砺剑,孕育心中剑种。试问诸天神佛,谁能接我一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