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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岁安。”他凝视着她,“你要我怎么说?”
他的视线落在自己右手小指上套着的那枚兔子戒指上,嗓音低了下去,被风一刮,清尾音浅地飘散开来。
“我永远在你的选项之外,你要我怎么说啊?”
作者有话说:
戒指戴着右手小拇指上的意思是——单身主义者。
今天早点更。
ps:快去vb选预收文。
第13章叫我哥哥
丁斯时关上房间门,秋秋窝在吊椅上,见他来了,“喵”一声跳下来,扑上去摇着尾巴,扒拉着他的裤脚。
丁斯时有点累,只摸了摸它的小脑袋,让它自己一只猫玩会儿,随后就霸占了它的吊椅,人往椅背上一靠,长腿斜斜支着地,闭了眼,下巴微扬,修长手指搭在眼上,脊背枕在背后乔岁安买的靠枕上。
头有点疼,他伸手抵住突突跳的太阳穴。
吊椅轻轻前后摇晃,秋秋见自己原来窝着的地方被铲屎官霸占了,恼怒地一声“喵”,可是铲屎官别说眼神,连眼睛都没睁开。
秋秋无能狂怒了一会儿,紧接着丁斯时听见“啪”的一声,似是有什么东西掉落在地,他睁开眼,秋秋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书架上,高昂着脑袋看他,前爪微微抬起,孤傲地“喵”了声。
他视线下移,一本书翻倒在地上,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
“……”
丁斯时食指揉了揉太阳穴,又瞥了眼站在书架上的秋秋,感觉头更疼了。
秋秋本来是流浪猫,没事就喜欢在他们小区晃荡,刚开始胆子很小,躲在角落里,见着人就撒腿往反方向跑,等喂多了食物才慢慢跟他和乔岁安熟起来。
后来被乔岁安捡回了家。乔爸猫毛过敏,所以只能养在他家。
在宠物医院里做完所有检查之后,乔岁安兴致冲冲买了个猫窝,问他:“我们是不是得给它取个名字?”
流浪猫温顺地窝在她的怀里不动,她轻轻摸了摸它橘黄色的毛,软软滑滑,于是她打了个响指,语气认真笃定:“要不,就叫它大黄吧?”
本来温顺乖巧的流浪猫一声喵叫,从乔岁安怀里狠狠挣脱,头也不回跳进了丁斯时怀里,把脸往他胸前一埋,露出一只蓝色眼睛充满敌意盯着她。
丁斯时抱着流浪猫,忍笑:“算了吧,你这取名水平,连它都嫌弃。”
她瞪着眼睛,鼓了鼓嘴:“你懂什么?这叫贱名好养活!”
“你看它乐意吗?”丁斯时垂眼,指节分明的手指轻轻揉了下流浪猫的脑袋,流浪猫眯缝着眼,可怜巴巴地“喵”,他想了想,道,“要不叫秋秋好了。”
秋秋重新摇起尾巴,从那以后,但凡丁斯时在,它就不黏乔岁安。
刚领回来时,它还算乖巧,会撒娇会低头,让它朝东不朝西。后来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猫主子的个性愈发不知收敛,脾气又差又嚣张,骂它两句还会炸毛跟你拼了命喵喵叫。
丁斯时看着地上趴倒的书叹气。
猫主子真是被宠坏了。
“你知道你这叫什么吗?”丁斯时站起身,跟秋秋道,“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他蹲下身,捡起书,“吧嗒”一声,什么东西从书里头掉下来,丁斯时收了书偏头一望。
是一枚干花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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