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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稀里糊涂成义子(第2页)

“大人切勿动怒,对付像南宫寿喜这样的粗俗蛮横的行武之人,万万不可像他们一样直来直去,正面硬刚。

我们是有文化有涵养的,肚子里多的是花花肠子。

而他们这种人,从不曾审时度势,只会一根筋地任性胡来。

让上面知道你们二人将相不和,也许会对他不利,但对我们自己来说,也不会有任何好处。

真闹到水火不容的地步,我们只有自己吃亏的份儿。因为这些莽夫的手中持有刀枪且人多势众。

其实在我府郡的万千百姓心中,最痛恨的只有两个方面:一是匪患,二是兵疾。

那些举旗造反的歹人烧杀劫掠无恶不作,这个自然不用说。

而南宫大营中的一些大头兵呢,除了出去剿匪,平日里对百姓的祸害一点不比那些土匪少!而且他们更加明目张胆、肆无忌惮。

小人心中明了:大人是想早日去除南宫寿喜这个毒瘤。

其实除掉一个人有很多种方法,最妙的就是借刀杀人!

所以在下认为,此时大人非但不能去弹劾南宫将军,还要为其大唱赞歌,将其大大夸耀一番。

小人听闻,近期北方蛮夷之族疯狂犯我大顺边境,兵部及朝中各位大臣们着急上火却束手无策。

大人可乘此时机,向朝廷极力举荐这位南宫将军。让他率部去边关抵御蛮夷的虎狼之师。

这一来呢可以让他滚得远远的,不再碍眼。

二来你我都心知肚明:边关条件恶劣,那南宫贼子即使不死在蛮夷虎狼之师的铁蹄之下,也会因水土不服等原因暴毙而亡。

说不定临死之前,他不但不会怪罪大人,反而还会对大人心存感激,感恩戴德呢!

如此一石二鸟之计,既消了大人心中块垒,大人您举荐有功,能为朝堂分忧,说不定还能得到朝廷的赏识与重用,岂不是两全其美?”。

郡守大人听罢连连点头,妙哉妙哉!看来面前这个肥头大耳、饭量很足的师爷这些年来没白养,比养一头猪强太多了!

本官心情突然就变得十分愉悦,甚至都想劝说治下的百姓们:以后家里别再养猪了,养一群师爷就行!

本官这就亲自动笔,全力保举南宫将军率领全体部下去关外啃沙子,让他们去面对疾风、面对强敌共同受死吧!

只是期望整个南宫大营的将士们战斗力别太弱了,最好也能拼掉一些外来入侵者,能够与犯我大顺的贼寇来个鱼死网破、同归于尽、一起玩完那便是最完美的结局!

我被独自唤至南宫大将军的寝帐时,仍然是一头雾水。

难道我那日深夜杀人放火的罪行败露了?思前想后,感觉自己似乎并没有留下什么破绽。

除了一件小事:那夜回营之后,匆忙之间,我将那夜出行时所穿的那身黑衣脱了下来,本打算找个僻静之处就地掩埋,匆忙之间先将其塞在床铺的被褥枕头之下。

经过一番折腾,困累交加,再加上身体有伤,我倒头便睡,竟然给忘了。

过了两天再去翻找,那身衣服竟然消失无踪了。

那条裤子还好点,顶多沾了一些喷溅的血渍。那件上衣胸前被剑撕裂了一个大口子,上面应该还留有大片的血迹。这个倒有点麻烦了!

不过军营之中,即使是平日训练,受点伤流点血也属正常。

关键是我自己心里终究还是有点虚,始终也不敢开口相询,到底是谁捡了我的衣服?那身破衣烂衫应该不会有人去偷。

又见过了这许多天,无人提起此事,也许是我自己心怀鬼胎,疑心太重了吧?

没事自己吓自己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就算是被南宫大将军现了我杀人放火的事儿,想要我的脑袋,拿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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