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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擒贼先擒王(第2页)

“李大嘴”随手将那一方染血的绢帕重新扔回躺在一摊血水中的死者的身上。

他轻声嘀咕道:“那个该死的黄俊差点又骗了我!这叫性情温顺?不是举刀胡刺就是张口乱咬,就算她模样再俊俏,身姿再婀娜,也断不可留!叫人把这个小美人儿拖出去埋了吧。”

两人离去之后没过多大一会儿,就进来两个呆头呆脑的小兵,他们一左一右,拖着死去的月英姑娘已渐渐僵硬的两条玉臂,将一动不动的她拖出了房门。

在她的身后脚下,留下了绵长深刻的两道弯弯曲曲的血痕。

对于这位月英姑娘,后世曾有人口占一绝赞之曰:

男儿风骨女儿身。

血溅红烛宣爱恨。

出师未捷身先死。

常使英雄泪沾襟!

我与那位秦铭将军性格很合得来。

我们二人脾气秉性相近,相处愉快,十分投缘,甚至彼此间都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

我匪性十足,大大咧咧。他生性乐观,不拘小节。我俩在最短的时间内,已经越了上下级的关系,可以毫无顾忌的随便开玩笑了。

当然,我与那位方大哥也是很投缘的。

但是他曾经当众踢过我的屁股,偶尔还会以长者的口吻臭骂我几句,让我心里有些许小小的不爽。

好在我这人从小挨打、受骂惯了,从来也不记仇。

现在,我与秦铭将军这位大哥,拥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和任务:迅前插,想方设法将这些蛮夷匪寇拦腰斩断,阻止他们溜之大吉的同时,尽全力将其就地歼灭,一个不留!

如今敌我双方之间好似掉了个儿:我们成了一群饿狼,双眼通红的追杀着对方。而他们反倒成了一群绵羊,只顾着仓皇逃命。

其实他们比一群绵羊凶残厉害多了!你什么时候见过一群绵羊举着刀枪跑路的?

战略上轻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这才是兵家制胜的法宝。

我义父,南宫大将军那个小老头,我是真不清楚那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难道是想试试秦铭将军这位好大哥的成色?还是想试探一下这把善于防守的钢刀是否同样善于进攻?

反正他大手一挥,拨给了秦将军近两万人马。这可真有点用人不疑的做派!加上秦大哥手底下原先守城的兵将,全都听凭他一人调度指挥。并且让我来给他打下手。

按道理来说,以我的军阶,给秦铭将军打下手都不配。但这也算抬举我吧。反正秦大哥与我相谈甚欢、相处融洽,也没人计较那些细枝末节。

这位秦大哥虽然表面看上去马马虎虎,出之前,他却已经暗中将我与南宫大将军的关系摸得一清二楚,知道我是南宫大将军的义子,本人因阵前当众斩杀敌军主帅,刚升任骑兵统领不久。

仅仅从这一点也能看出,这位秦大哥粗中有细,深藏不露。

而且我俩在一起,脾气相近、臭味相投只是一方面。

他不但没有过分小看我,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恰恰相反,军中有个大事小情都很客气的拉我一起商量。

我本来就是个大头兵刚升上来的芝麻绿豆小军官,懂个屁呀!

但是我也算长了个心眼,始终谨记义父大人的教诲:多听少说,别不懂装懂,胡说八道,信口雌黄。

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心里清楚:这位秦铭将军对事情该如何处理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所谓找我商量,不过是客气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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