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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穿着宽松一点的衣服躺在床上拿出一本书出来阅读。魔法灯,是从人类的世界买来的,洁白的灯光让华蓝渐渐的有了睡意。放下书,感觉了一□体里的斗气在经脉中缓慢的循环才安心的闭眼休息。虽然不用特意冥想,可修炼之路不能一日惫懒。
睡了一个还算舒心的觉,第二天把蓝蓝放在旅馆,自己抱着小狼就出门了。兽人族一向都比较豪迈,很多东西也不求精致,能用就好了。所以华蓝在牛族部落只看到了一些日常用品和一些粗糙的手工艺品。
做为兽人族,牛族人虽然有着魔兽的血统,可不代表他们也吃素。他们同样吃肉,只是不像别的兽人族不吃蔬菜,他们是肉食和蔬菜混合着吃。而且自己也有种植蔬菜,算是兽人中少有的种植能手。
来到一家牛族人开的饭馆,要了一碗熬的很清香的蔬菜汤,再点了一些烤肉和一些白煮肉,白煮肉上面只撒了一点盐巴,其实挺难吃的。华蓝自己也没吃两口,全都进了小狼的嘴里。他则是慢慢的喝着蔬菜汤,胃被热汤瞬间暖和了。
吃过饭后,华蓝又逛起了牛族部落。偶尔还会碰到几个人类,向他们点了点头就错开。不管怎样,人类会来这里除了像他这样是来长见识的外,就是有其他目的的。比如说来完成佣兵工会的任务,或者是寻找什么东西。
一人一狼在牛族部落中还是很受注意,谁让华蓝的年龄太小了。部落中不是没有人类,还挺多的样子。可惜没有一个人类的年龄比华蓝小,全都是一些大叔和大婶。拿起一个牛族人摊子上的骨剑,这是兽人族特有的技术。兽人族不像人类和矮人族有那么多的能工巧匠,也没有丰富的矿资源,只能用自己手中能利用的资源打造兵器。于是就有了骨剑和骨盾的诞生。
“人类的少年,喜欢的话就买一把吧。”摊主是一位牛族青年,有些羞涩的挠了挠头,很不好意的说道。不知道为什么,和人类的少年说话好像有种欺负孩子们的感觉。谁让兽人一般都在二米以上,与人类普遍一米八到一米九的身高相比,兽人很高大。华蓝的个子只有一米七多一米八不到,站在兽人面前不是孩子是什么。
少年,又是少年。自己就真的那么像少年吗?华蓝在心中翻了个白眼。
“为什么不让我多买几把?”大陆上的钱币是通用的,在兽人族中也可以使用。华蓝身上的武士服看似简朴,实际上却不便宜。与蓝奇他们升上中级学院后,西斯等人就不让他再买便宜的衣服了。特别是当年帝都的那场豪赌,百万金币也让华蓝没有借口拒绝大家的好意。从此以后,身上的衣服全都是由索非他们几个负责,别看只是一件白色或蓝色的武士服,全身加起来最少也要值几十个金币。
不过贵是贵了点,但穿在身上的确很舒服,就算打架也不会有半点的不适感。最重要的是,他不用担心打到一半衣服会因为质量问题让他出丑了。
“你只有一个人不是吗?”牛族青年很老实的说道,虽然他的骨剑在部落中属一属二,可他老实的连叫卖都不会。所以一般人也不在他这里买,经常卖了一天都没有收入。
“多少钱一把?”选了几把做工比较精致的骨剑问他。
“二十个金币一把。”牛族青年的脸更红了,弯弯的牛角都有下垂的趋势。他也知道自己的剑卖的比较贵,可这也是因为他的剑所花费的时间比别人长了一半。再加上特殊的制作方法,二十个金币并不算少,但这也是他的剑不太有人买的原因之一。
“我要二十把,每把三十个金币。”到不是华蓝听错了,而是他故意提了十个金币。他看得出,这些骨剑的品质绝对不比人类世界的几百上千个金币的剑差,再加上都是魔兽的骨头制作的,骨剑对魔法有一定的免疫功能。三十个金币并不算多,说到底还是他赚了。再欺负也不能欺负老实人,华蓝最讨厌别人欺负老实人了。越是老实的人,他对人越好。三十个金币一把还在他支付的范围之类,所以他不会为了贪便宜就坑老实人。
“哎?”
别说牛族青年惊讶了,就连周围摆摊的牛族人都是一副石化的模样。他们是不是听错了,好像多了十个金币了。要知道在兽人族,十个金币可以让一家五口人的日子过上很丰富的半年,十金币能让他们买很多很多的东西,就算在人类世界也能花好久。
“卖不卖?”
华蓝买这么多除了送给蓝奇他们几人外,还有就是做为礼物送人也很不错。要知道兽人的骨剑在人类世界还是挺出名的,不管是收藏还是做为兵器都很好。
“卖,可是太多了。”
牛族青年拒绝多余的钱,只要二十个金币一把。
“你这剑值得,三十个金币我不亏。”扔下六百个金币给他,顺便用威胁的眼神看了看周围的牛族人和几名人类佣兵。六百个金币可不是小数目,不管是兽人还是人类都足以引起他们的贪心。
“我希望这些金币我给了谁就在谁的手上,要是有人敢打他的主意,就问问我的剑同意不同意。”随便抽出一把水属性的骨剑,对着几十米远的枯树一挥,立即让它化为了碎片。强大的震慑力果然让许多人收回了自己贪婪的眼神,七级大剑师他们惹不起,也不敢惹。
牛族青年没有想到买自己剑的少年居然是一位七级大剑师,震惊的半晌说不出话来。他绝对没有想到,正因为有了一位七级大剑师的话,他的骨剑比别人卖的更畅销,即使在价钱上比他人的骨剑贵,也供不应求。而且也因为有了华蓝的话,也没有人敢打他的主意。多年以后,当华蓝成神离开大陆时,牛族青年对自己的孙子们说到他曾经赚了水神六百个金币。手中握着当年留下来的唯一一枚金币,做为他们一家的传家之宝。也正是有了这枚金币,他们一家不管是在兽人族还是在人类世界,都没有受到欺负。而且他们还有了一个很响亮的称呼:金骨家族。
一名十几岁的少年(大误)却有着七级大剑师的实力,在场的兽人和人类似乎已经看到了未来的圣级和神级,对强者的尊敬,也不想惹上一名未来的剑圣或是剑神,所以牛族青年居然就在这样诡异的情况下平安的带回了一大堆金币回家引得家中的老老少少以为他去抢劫了,一时间不是很富裕的家乱成了一团。幸运的牛族青年以后就靠着品质优良的骨剑让家族成为兽人族中数一数二的富人,因为有了水神的一句话人类世界和兽人族中倒也没有人敢打他们家的主意。
事实再次证明,强者不管在什么地方就算是在兽人、精灵、龙族、魔兽中都有说话权。
手一挥,二十把剑就被收入了空间戒指中。在场的兽人和人类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撞了大运的牛族青年,能用得上空间戒指的人类在人类的世界全是有身份有实力有地位的人。那个空间戒指价值比六百金币多了十几二十倍,可惜他们只敢在心中想想却不能付出行动。兽人是因为有着双方的协议,而人类是因为实力不如华蓝。实力比华蓝强的人也不差这点钱和一个空间戒指。于是华蓝也在这种诡异的情况下保住了自己的空间戒指,关于这点他早就料到了,不然也不会亮出来。
抱着小狼继续走在牛族部落的集市上,这时已经没有人或是兽人敢靠近他一米之内。强大的实力是最好的震慑,人类也好兽人也好都远远的避开。
当人类的元帅和兽人的统领收到消息后,两人都哭笑不得。还以为这孩子需要人保护呢,谁想到他会吓得那些居心不良的人一个个避之不及。现在的孩子都这么彪悍吗?还是说他们太落伍了,跟不上时代?
又买了一些兽人族才有的特产,华蓝抱着小狼出了集市,跟在一群小兽人们的屁股后面跑出了部落。在辽阔的草原奔跑着,小狼也被他放在地上四处撒着脚丫乱跑。
“哈哈,啊~~~”
这一刻华蓝忘了兽人,忘了人类,只有风和小狼在自己身边。蓝色的披风让风带着飞舞,修长的身体被风包围,时不时夹杂着几句笑语和小狼的呜呜声。跟在后面暗中保护他的兽人也露出了笑容,不管是人类还是兽人,孩子的笑容永远是成人们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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