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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来自战场的亡灵(第2页)

北方的冬天是萧瑟的,何家的院子里名贵的树木都已经落了叶子,看不出郁郁葱葱和充满生机的景象。本来何老爷子每年都是去海省去度过,可是这两年身体大不如前,就在省城里不出去了。

晚上的时候,孙家栋和晴晴也来了,古婉丽忙着和钱董公司的事情,就没有过来。

大家好久没有一起热闹了,围坐在一起,了解张喆在学校的情况。何林和何璐则更关心张喆的个人问题,问他有没有女朋友等等。

孙家栋感觉张喆就是自己的福星,钱董和自己的合作,为自己是如虎添翼,如今在省城的地产圈子里,孙家栋已经进入了第一梯队,完全可以和国内知名地产品牌相抗衡。

何平乐的建材生意水涨船高,连钱董都有心让他供应自己北京的项目,但是他觉得力不从心,与其干不好还不如不干,就把这门买卖给推了。

这可受到了何老爷子的大力称赞,说何平乐已经成熟了,能够禁住利益的诱惑。

晴晴恢复了正常之后,宛然又大气了许多,和孙家栋两个人夫唱妇随,夫妻档做生意,可是羡煞了旁人。

何林就要去美国读书了,何璐也在联系国外的学校,估计很快就能定下来。

按照何老爷子的意思,是极力反对两个人去国外读书,后来经过何平乐的劝说,就同意了,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完成学业后必须回国内来。

大家吃完饭,张喆和二根来到了何平乐安排的房间,二根开了一天的车,已经累了,回到房间里倒头就睡,养精蓄锐,明天还要回万泉县。

张喆则跟着何平乐来到了何老爷子的书房。何老爷子坐在桌子前,看着张喆走进来,想仔细地睁大他的小眼睛看清楚。

“张喆,来,坐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人老了就不中用了,最近眼睛都不行了。”何老爷子感慨地说,作为一个活了一百岁的老人,他觉得自己活一天是赚一天,但是想到自己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也忍不住黯然神伤。

“何老,你身体这么好,肯定会没事的。”张喆拉着何老爷子的手说。

“你们就知道哄我开心,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这辈子我也没有遗憾了,该到下面去找我的张老哥了,见了他,我一定给他讲一讲你的事情,我要记住你的样子,这样我张老哥肯定会心满意足的。”何老爷子看着张喆,满脸的慈爱。虽然不是自己的血亲,但是他已经把张喆当成了自己的后辈。

“张喆啊,一路走下去,前途凶险,这是你们驱魔人的宿命,我老头子也帮不上你什么忙,如果哪天一天我不在了,我们何家还是你的坚强后盾。平乐啊,只要是张家开口,就是我们何家的事。你记住了吧。”

“爷爷,你说什么呢,你这不好好地嘛。”看到何老爷子脸上不高兴了,何平乐才沉声道,“我知道了,爷爷。”

交代完,何老爷子就累了,何平乐把何老爷子扶了进去,张喆就回房休息了。

当张喆刚要入睡的时候,他的大脑一个激灵,天眼就打开了。在他的眼前,一个血淋淋的人站在他的面前,脸上有一道血痕,上面还在流着血。身上也是多处刀伤,血在不停地流着。

“孩子,你能看见我。我知道你能看见我。在雁门关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果然没有猜错。”

“你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我已经在那里游荡了几百年了。”

“世人都叫我冤魂,但是我不是,我其实就是兄弟们的一口气,他们聚在我的身上,让我久久不能散去。有人想让我给家里人报信,有人想让我去看看他的孩子,有人想让我去他父母坟前磕个头,有人家里什么都没有了,就是希望把他的骨灰带回去。可是我一件事都没有做啊。我不能死,我就寄宿在雁门关一户人家,但是我从来不打扰他们,可是他们也不安生啊,这里是好战之地,只要有战争,雁门关就跑不掉,哪个朝代更替都要在这里打。我跟着他们跑啊跑,到了深山里,等打完了仗,再回来。”

“我一辈子见过的死人太多了,我的宿主们有的都被吓疯了,但是能怎样,生在乱世,人就是草芥,只要能够活下来,繁衍下来,那就是祖上积德了。”

“你看我,虽然寄宿在宿主这里,但是我一直不敢去控制他,我怕这种杀气他承受不了。机缘巧合,几十年前,一个人也像你一样,是驱魔人,看我没有做过恶,就放了我。”

“你在雁门关,我就知道你有戒天尺,和几十年前的老人一样,这么多年,我已经学会了脱离宿主,就依附在你的戒天尺上,也不敢出来。直到这里,听了那个老爷子的话,我才敢出来。主要是怕吓着你。”

“今天不论我结局如何,我只有一个要求,那雁门关下,有我的尸骨。我曾经控制着宿主把我的尸骨藏在了一处山洞中,我做了记号。就在雁门关的小路上,我想求你把我的尸骨带回老家。我老家在怀仁县金沙滩,我祖上曾在此地放牧,后来辽军祸乱,我是家里的老大,就随着杨业将军镇守雁门关。那时潘仁美是杨将军的上司,对杨将军非常器重,镇守北宋大门。过了七年之后,宋太宗就想伐辽,没有想到被耶律休哥击败,因为潘仁美的决策失误,杨将军陷入重围,绝食三日,壮烈牺牲。”

“我当时随着突围部队,拼杀多日,终于随着一小波部队回到了雁门关。怎奈伤势太重,还没两天,就命丧黄泉,也是我执念太重,带着兄弟们的嘱托,竟然寄宿在了一个守城小兵身体里。”

“后来宋金联合伐辽,结果我大宋元气大伤,眼看着金兵崛起,后来金兵南下,一个月就攻破雁门关,金兵每攻一城,必屠城。小兵也就被金兵所杀。我寄宿在了一个汉人俘虏身上,在金兵押送至云中县的路上逃跑了,就躲在了这雁门山内。此地已成绝地,金兵也顾不上来,我就在这里生活了下来。没想到一辈子没有离开过雁门关。”

“我这辗转几世,苟活于人间,却心愿未了。今日的见驱魔人,愿灰飞烟灭,换得尸身回归故里。”

“我本杀气重重,但是在这几世里,终于等到了人间太平盛世,这几十年也算心满意足。”

张喆久久不能说话,这亡灵的嘱托他还是打算完成的。想来人间是不太平的,他一辈子颠沛流离,自己能够带他尸骨回去,也算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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